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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28 16:44:00

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学习教育是*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环节,墨江县坚持标准不降、必学科目不减与自选创新相结合,采取三个“1+N”模式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一、学习方式“1+N”,确保形式多样不走样。结合*法机关工作实际,坚持集中学习为主,灵活采取自主学习、错时学习、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在*法机关及部门人员相对固定、集中的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群体中,实行集中学习为主、其他学习方式为辅的模式开展学习,确保集中学习这个“1”学习方式雷打不动、落实落地。针对疫情防控、执法办案、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一线不便或不能经常参加集中学习的干部职工,以部门为单位及时将学习资料发放至这些人员手中,采取线上学习、错时学习、小群体领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对生病住院、特殊岗位对等人员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及时送达学习资料、传达会议文件精神,确保学习形式“+N”不走样。

二、学习篇目“1+N”,确保内容丰富不变味。以学习教育必学篇目为基准,紧抓“*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三个专题内容,明确学习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列出学习清单,细化学习任务,派单式开展学习,提示函督促跟进,确保必学篇目这个“1”篇目不减、内容无遗漏。同时,在抓好必学篇目学习基础上,围绕本地实际和特色,在学习内容“+N”上有创新,增加本县发展史、*史和先进人物的学习,弘扬本地好精神,传递先进正能量,引导广大干警爱国、爱*、爱民、爱家乡,进一步增强*治自觉、筑牢忠诚根基。

三、学习主体“1+N”,确保人员全面不遗漏。紧抓*法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这个“1”,坚持标准高一级、要求严一截,明确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先行学习,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积极发挥“领头雁”作用,推动*法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学习、自觉学习;针对*法机关一般干警职工、乡(镇)*法委员、司法干部等群体,在采取统一标准学习要求下,结合实际单独制定学习方案,积极完成规定内容学习,确保学习主体全面无遗漏。为使警示教育学习有成效、有促进,我县结合实际,在学习主体上采取“+N”模式,增加了*法各单位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科级干部家属到周边(普洱、元江)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学习,筑牢干警及家属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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