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的电动二轮车备案
在昨天已经圆满结束啦
没有给自家电动车备案的
也不能再进行备案上牌
只能购买已备案上牌的电动车
而且未备案电动车,不得上路!
从今天(17日)开始
交警将对未备案上牌电动车
依法进行查处
违者将会被交警查扣!
另外,已备案的也别大意
深圳交警已经公布了
龙华区电动二轮车的通行管理规定
明天(18日)将正式实施
可千万别违规行驶!
禁止行驶时间和范围一、禁止行驶的时间和道路范围
自年12月18日至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行驶:
图源:摄图网()
(一)高、快速路。
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25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武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2.快速路: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龙澜大道、北环大道、泥岗东路、布心路、南坪快速路、福龙路、香蜜湖路、机场南路、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沿河北路、沿河南路。
图源:图虫创意()
(二)龙华区禁止行驶道路。
1.路段(由南及北排列):
新彩隧道、梅观路、新区大道(民丰路-民宝路段)、坂澜大道、布龙公路(华兴路-华辉路段)、华辉路(华宁路-同胜工业园路段)、五和大道(环观南路-锦绣科技园段)、龙华大道(观澜公园路-布新路段)、明浪路(禾槎涧大桥-观光路段)。
2.立交及跨线桥上跨段(具体范围以分、合流点为准):
梅观立交、民乐立交、哈飞汽车立交、华明路跨线桥。
3.片区:
深圳北站片区:留仙大道致远中路口至民塘路口段、玉龙路民塘路口至致远中路口段、民塘路、致远中路玉龙路口至留仙大道路口段。
▲龙华区电动自行车禁行道路范围
通行规则(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关于非机动车通行的相关规定;
(二)未安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龙华区上路行驶。
三、除高速、快速路外,民生服务行业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具体行业范围包括:
图源:图虫创意()
(一)医疗卫生;
(二)邮*、快递、报刊投递;
(三)电力、供水、燃气、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抢修;
(四)环卫清洁;
(五)外卖配送及瓶装燃气、桶装饮用水、鲜奶运送;
(六)农贸(农批)市场商户销售和配送货物。
本通告自年12月18日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此本通告为准。
图源:图虫创意()
同时,为了加强电动车管理
深圳交警将会在多个区
开始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不管是为了安全还是避免违法
自己都要长个心眼!
严查各类违法行为◆严查快递、外卖等特殊行业人员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及冲红灯、逆行等严重违法行为;
◆严查所有涉摩涉电车辆逆行、冲红灯、违规载人载物、超标、冲禁令等严重违法;
◆交警依托视频抓拍岗,调取全市监控探头对已备案电动车冲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等各类违法进行摄录,将违法录入系统......
图源:酷吧
严查未备案电动车对已备案或已上牌电动自行车轻微交通违法以警告为主,对未备案(无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住:在深圳本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