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二套房认定标准出炉:以公积金贷款次数为准
亚心讯( 周旋)从6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正式和全国同步,执行二套房首付提高、利率上浮10%的*策。与北京、上海等城市不同的是,乌鲁木齐市对二套房的认定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次数为依据,而不是以申请人名下的房产数量为准。
5月30日,从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最近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从6月1日起,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家庭,依旧可以享受新房20%首付、二手房30%首付、贷款利率按照公积金基准利率执行的*策。
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1.1倍。同时,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住房公积金现在利率是:申请5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基准利率为4.2%,申请5年以上30年以下的贷款,基准利率是4.7%。上浮10%后,5年以下贷款的利率为4.62%,5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是5.17%。
了解到,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对二套房的界定是由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确定的。若职工是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则视为首套房。若是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则视同为购买二套房,按照二套房的*策执行。《通知》还规定,若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后,还款过程中如出现连续3次逾期或者累计6次逾期行为,逾期信息将被记入个人征信记录,市民将会失去二次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如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将追究借款申请人责任,并停止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这项*策是源自前期国家4部委颁发的公积金也要执行二套房的*策制定的,在6月1日前已经审批过的住房公积金,依旧按照原先的*策执行。6月1日后审批的,就要按照新的*策执行了。”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从全国来看,住房公积金如何认定二套房形成了两个阵营,一种是以北京、上海、广州等高房价城市为主,他们认定二套房的*策和商贷一样,以职工名下所拥有的房产数为准。另外一种是以济南、乌市等二三线城市为主,以申请次数为准。